新闻 | 体育 | 娱乐 | 经济 | 科教 | 少儿 | 法治 | 电视指南 | 社区 | 论坛 | 博客 | 播客 | 视频直播|视频点播 | CCTV指南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广东31家KTV企业签订卡拉OK版权使用许可合同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4月20日 09:56 来源:新华网
专题:知识产权保护

    来自广州、深圳等地的31家广东KTV企业,19日在广州与中国音像协会广州联络站签订了卡拉OK版权使用许可合同。

    据中国音像协会广州联络站负责人吴弘音介绍,依照有关规定,收费时间将从2007年1月1日起计算,收费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同时将参考各市的人均消费指数、人均可支配消费指数及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指数等数据统计,对消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KTV企业可以采取一年一次交清、半年一交或一季度一交等不同的缴费方式。首批签订卡拉OK版权使用许可合同的企业将执行8元/包房/天的优惠价。 

    对于广州文化娱乐业协会在2006年11月国家版权局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费收费标准公布后公开发表声明提出的质疑,吴弘音表示,对KTV收费是大势所趋,中国音像协会广州联络站已与该协会进行了多次沟通,基本上取得了共识。

    中国音像协会副会长王化鹏表示,由于KTV企业的利润可观,再加竞争激烈,因此卡拉OK版权使用费基本上不会加到消费者身上。

    2007年2月以来,云南、陕西、新疆、山东、北京等地相继启动了卡拉OK版权许可和收费工作。目前,中国音像协会已在全国20多个城市设立了联络站负责开展此项工作。(记者孔博)

中音协开出诱人优惠 广州KTV仍坚持集体拒交费

首批12家KTV签署协议 开征版权费K歌不涨价

北京征收KTV版权费 "五一"前每天每间包房8元

北京KTV版权费征收启动 钱柜麦乐迪未首批签约

KTV版权收费转入操作阶段 各地均采取优惠措施

广州各大小KTV仍坚持集体拒交版权费

广州KTV版权费最低可降到每间包房每天10元

广州娱乐业协会称:若被强收KTV版权费将上诉

中音协首次称:其KTV收费资质来自《版权法》

责编:沈艳

1/1页
热度新闻
相关视频
更多视频搜索:
CCTV-1  CCTV-2    CCTV-3    CCTV-4    CCTV-5        CCTV-6       CCTV-7        CCTV-8  
CCTV-9  CCTV-10  CCTV-11  CCTV-12 CCTV-新闻  CCTV-少儿  CCTV-音乐  CCTV-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