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体育 | 娱乐 | 经济 | 科教 | 少儿 | 法治 | 电视指南 | 社区 | 论坛 | 博客 | 播客 | 视频直播|视频点播 | CCTV指南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如何才能要回房地产违约金?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8月01日 15:41 来源:CCTV.com

提问:

    如何才能要回我的房地产违约金?

    我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公积金按揭合同约定开发商在2006年2月底交房,我在交房时办理贷款手续。事实上开发商在2006年8月才交房,交房后我装修房子并入住,直到2007年3月开发商也未支付延期交房造成的违约金,我也以未支付违约金为由未办理贷款手续,我的想法是开发商先支付了违约金我就办理贷款手续,要不然,我要是在贷款手续上签了字,那违约金不知道开发商何年何月才能支付给我。不知道我以此种办法要回违约金妥当不?

    另外,开发商威胁说要是再不办理贷款手续将收回房产重新卖出,请问此种说法有无法律根据?我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已经在房管局备案,开发商说我不付款或延期付款他们有理由收回房子,但是我想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先违约,并且他们也未支付违约金,不知道我这种说法有无理由?

回答:

    你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形成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并以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都应按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履行合同,否则就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延期交房与延期付款是两个不同法律关系。

    开发商延期交房,其应承担与其相应违约责任。按期贷款是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你应承担的义务,否则开发商会依据合同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依合同中约定的收回房产的合同条款收回房产。

(以上问题由:北京市中嘉律师事务所 蒋晓军律师、叶莹莹律师解答)

责编:沈艳

1/1页
热度新闻
相关视频
更多视频搜索:
CCTV-1  CCTV-2    CCTV-3    CCTV-4    CCTV-5        CCTV-6       CCTV-7        CCTV-8  
CCTV-9  CCTV-10  CCTV-11  CCTV-12 CCTV-新闻  CCTV-少儿  CCTV-音乐  CCTV-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