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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8年407次骗贷近千万 700万用于买彩票

 

CCTV.com  2007年11月14日 10:16  来源:新法制报  

  2007年9月2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何爱前(化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检方指控何爱前骗贷近千万元。2007年3月7日,何爱前因涉嫌犯贷款诈骗罪被刑事拘留,4月11日被逮捕。

  同案还有两名当地农村信用社的主任,二人分别为何爱前挪用信用社资金506.2万元、347.5万元,分别获刑七年、四年。

  何爱前被捕前是兴国县一家卫生机构职工,大专文化,1999年1月6日起,陆续从徐某、谢某2位信用社主任处骗取巨额贷款,直到2007年2月17日案发,前后历时8年,诈骗的诱饵则是投资高速公路可获暴利。

  徐、谢二人为成功骗贷,利用职务之便,极尽弄虚作假之能。其中,徐某假冒名贷款246笔,谢某制作假名印章312枚。

  主审法官称,此案持续时间之长、涉及金额之多,暴露出金融机构监管漏洞,亟须引起重视。

  

   资料图片

  ●一个想出人头地的农村子弟

  违规借贷赚得第一桶金

  何爱前今年38岁,出生于赣州兴国县。初三那年,因成绩不理想曾复读一年。这一年,何爱前认识了邻村的徐某,两人上学放学同去同归,很快成了好朋友。然而两人怎么也没有想到,十几年后,竟会同时关进牢房。徐某回忆,“何爱前从小就有出人头地的愿望”。

  1998年,何爱前从技校毕业,被分配到兴国县长岗卫生院工作,2年后,调入兴国县卫生防疫站。“初涉社会,何爱前就显示出其很强的交际能力”。进了县城,看到精彩的世界,何爱前很快步入到商海之中。

  “何爱前的首桶金,是靠违规借贷赚取的。”主审徐、谢二人的法官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何爱前新婚后不久,想做生意的他到哪筹集资金成了问题,就在这时,他想到了在农村信用社工作的初中同学徐某,尽管何爱前的户口不在当地,但凭借老乡加同学的铁关系,在徐某的关照下,他如愿贷到了几万元本钱。

  何爱前从自己熟悉的行业入手,将几万元本钱投进药材生意,几经转手,轻松赚到10万元。“随着生意场上的发起,何爱前开始享受人生,穿着讲究,出手阔绰,经常出入高级娱乐场所。”办案民警介绍。

  初入商场首战告捷,何爱前逐渐将生意的触角伸到烟酒行业。通过生意往来,何认识了做外烟生意的南昌人王高金(化名),“要做就做大生意,投资到我这,保你赚大钱,外烟的利润做得好,可以翻番,你要是怕担风险,将钱借给我,我给你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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