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弟弟在我们这里的烟草公司上班,前3个月是实习期,没有签合同。工作了近2个月后的今年元旦单位晚上会餐,必须要参加。公司有160多名员工,当天会餐允许喝酒,有司机值班。晚上7点半多,弟弟所在桌散了,他在酒店门口等了一会,没有见到单位的车和司机,然后就和另一个同事边走出酒店边张望单位的车子,始终没有看见单位的车子。就这样两个人一起溜达回了单位,因为离家远,第二天还要上班就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各自回家了。当弟弟走到离家有几百米远的时候,单位的一个大越野车送其他同事路过,看到前面的人象我的弟弟,(因为他们单位的工作服外套很起眼),司机同志就按喇叭,开大灯晃了几下。弟弟下意识就从当时一直骑的干道移向右侧道路,结果车子撞在路边石上,路上当时有冰冻,头部摔的很重。交警化验的血液里的酒精含量是50%。接下来就是入院治疗。现在弟弟逐渐在康复,但是一只眼睛却失明了。治疗费用10万元之多。加上眼的失明及一些后遗症,家里实在是没有更多的钱给他治疗和供给以后的生活。可所在单位领导不管不问。所以请问:一、我弟弟是否可以评定工伤?二、如果起诉所在单位,我们需要的证明材料是什么?三、如果起诉我们胜诉的可能性是多少?
回答:
你弟弟的伤是属于交通事故还是酒后回家自身摔伤应当明确。
如属于前一种情形可以认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属工伤。后一种则不属于工伤。但你可以人身损害为由起诉单位,要求单位给予合理赔偿。
(以上问题由:北京市中嘉律师事务所 蒋晓军律师、叶莹莹律师解答)
责编: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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