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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签”事件是否击中了医疗法规软肋?

 

CCTV.com  2007年11月27日 09:32  来源:法制日报  
  [内容速览]“拒绝签字致孕妇身亡事件”引争论 有人称遇特殊情况医生可以有手术决定权 有人称不能随便赋予医院强制治疗权 会上院方只有赵副院长和法律顾问出席,记者曾要求主治医师和给女死者男友做精神病鉴定的神经科大夫出席,医院没有同意。

  “拒绝签字致孕妇身亡事件”引争论 有人称遇特殊情况医生可以有手术决定权 有人称不能随便赋予医院强制治疗权

  “拒签”事件是否击中了医疗法规软肋

我要说两句→→

“拒签”事件图解  

李丽云的父亲表示先处理和医院的事情,再办女儿的后事。   

满怀悲愤的李氏夫妇来到医院看女儿。

律师上书国务院建议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法制日报消息:“拒绝剖腹产手术生孩子,后果自负。”肖志军在医务人员百般苦求下,仍拒绝签字同意怀孕女友手术,还生硬地写下这短短的14个字,最终两条人命逝去。

  几天前发生在北京的这一悲剧,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昨天(26日),死者李丽云的母亲李小娥向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派出所报案,要求追究医院和肖志军的刑事责任。八角派出所称,将对此事进行调查,若有进展将告知李小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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