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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遭企业误读 员工辞职后续签工龄未断

 

CCTV.com  2007年12月08日 09:00  来源:《经济半小时》  
  [内容速览]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赔偿风险,部分赶在新法实施之前让员工“先辞职再重新上岗”。央视《经济半小时》12月7日报道 2007年12月7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播出“劳动合同法遭企业误读 员工辞职后续签工龄未断”,以下为节目内容实录。

  核心提示: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赔偿风险,部分赶在新法实施之前让员工“先辞职再重新上岗”。但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员工辞职后只要还在这个单位工作,他的工龄一样的是连续计算的。    

  

离职申请书  

周志葵

  CCTV.com消息:在东莞一家叫做裕鼎五金运动用品厂的门口,记者见到了几十个刚失去工作的员工,然而他们失去工作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他们拒绝签一份离职申请书,厂方提出要续签合同的话,必须先签离职书,而且还要在离职原因里写上自愿。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副处长周志葵告诉记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只要员工还在这个单位工作,连续工作,不管有没有补偿,他的工龄一样的是连续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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