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长达数十页的判决书,描绘了东北高速前董事长张晓光步步堕入犯罪深渊的贪腐之路,可谓一部现代官场、生意场、情场纠缠勾结的缩影

东北高速

张晓光

12月4日,寒冬中的吉林省白城市暖阳高照,但对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003,下称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来说,这是极为灰暗的一天。
当天,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张晓光犯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为亲友非法牟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五项罪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一曾经因牵涉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挪用资金案而轰动全国的大案,并未公开宣判,直到三天之后,才由新华社简单披露了判决结果。
《财经》记者辗转获得的这份长达数十页的判决书,描绘了张晓光步步堕入犯罪深渊的贪腐之路,可谓一部现代官场、生意场、情场纠缠勾结的缩影。
拉杆箱与典当行
张晓光案的引爆,源于2005年初东北高速存在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的巨额资金失窃(参见《财经》2005年第2期“河松街中行资金窃案”)。
事后看来,张晓光将近3亿元资金存在不起眼的中行河松街支行,本身就是贪图贿赂的结果;而其中穿针引线之人,即为最终挪用资金的李东哲。
李东哲原为黑龙江省道里乡人,初中文化水平,在全国各地投资多处房地产和开办公司。 李东哲与中行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交好,高山为李东哲在全国各地开发的房地产融资,李东哲则为高山的小小分理处到处寻求大额存款业务。2000年结识的张晓光,成为他们的“猎物”。2001年5月,李东哲即找到了张晓光,以争取项目贷款给银行拉存款为由,请求张晓光让东北高速在河松街支行开户并存款。
张晓光随即指派东北高速投资部与财务部的两个工作人员,到河松街支行开户,并存下第一笔资金,名义是东北高速募集资金要投入到哈绥高速公司建设项目。投资部的人还刻了“哈绥高速建设指挥部筹备处”的财务章和公司名章,其实,当时这个筹备处还未成立。
2001年7月2日晚,正在北京开会的张晓光被李东哲约在北京昆仑饭店见面。当晚8点左右,李东哲派人将两个拉杆箱送到张晓光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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