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反流氓软件联盟成员首次胜诉获赔
为对付烦人的恶意软件,一些电脑用户自发组成了“反流氓软件联盟”,并对多个疑似恶意软件发起了诉讼,但因取证等原因,均以失败告终。直到2007年4月,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上海很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很棒小秘书”软件侵害了原告的选择权和知情权,并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94元的经济赔偿。被告不服,上诉请求撤消判决,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这也是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系列诉讼案首次胜诉。
入选理由:随着反流氓软件联盟及部分安全厂商对流氓软件的公开宣战,把这一IT技术层面的战争推向了大众舆论层面,流氓软件终因其人神共愤的恶劣行径而遭到唾弃、抵制乃至于查杀。但就其民事责任而言,我国目前在立法上仍是空白。当前,要遏制恶意软件的滋生和泛滥,还要靠健全的法律规范、加强行业监管以及企业的自律。否则,到头来受到伤害的还是行业的秩序和用户的权益。
备注:新华网也参与了“2007年十大案件”、“2007年十大法制新闻”、“2007年十大法制人物”推荐评选工作,特此说明。
责编: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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