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网站消息: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1月2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了2007年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2008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顾秀莲出席会议并讲话。
顾秀莲指出,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我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体系日益完善,工作力量不断加强。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应该看到,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总量仍在高位徘徊,一些地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基础薄弱,非法网吧、黄赌毒等突出问题仍然存在。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工作措施。
据了解,在2007年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共破获侵害学校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案件1.2万余起,治安案件2.8万余起,在校园周边增设治安岗亭9033个,选派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3.8万余名,对在校学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有效提高了广大学生的法制安全意识。通过各级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涉及中小学的刑事案件比2006年减少5300余起,同比下降12.3%。(来源:人民公安报社 记者: 李刚 )
顾秀莲强调,要做好重点群体的预防工作。加大对流浪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未成年人、进城务工青年子女等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力度,防止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要充分发挥各级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的作用,寻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更具科学性和实效性。要扎实推进工作项目。加大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力度,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继续推进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大力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积极推进“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县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化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试点工作。 详细>>>>
相关链接:
责编:王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