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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加强老年卫生工作的意见
卫疾控发[2001]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龄问题在我国已成为关系国计民生和长治久安的重要社会问题,老龄人口的迅速增加,一方面反映了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和健康水平迅速提高,寿命得到延长;另一方面,老年人口迅速增加,将带来一系列社会和卫生问题,1998年调查表明: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两周患病率为全人群的1.7倍,慢性病患病率为全人群的4.2倍,人均患有2至3种疾病,与1993年第一次调查相比,老年人口两周患病率和慢性病患病率均有明显增加,尤其是肿瘤、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老年
精神性疾病增加更为突出。60岁以上老年人活动受限率为8.1%,为全人群的2.7倍,残疾率为25.2%,为全人群的3.8倍。人口老龄化所带来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并没有带来人们所期待的健康期望寿命的延长,所延长的寿命中大多数为非健康寿命,尤其是女性。老年人患病率和伤残率明显升高,对医疗保健与有关的卫生服务设施的需求增加,形成对社会福利和医疗费用支付等多种经济活动的压力等,如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使老年人过上健康、温馨、舒适、方便、充实的生活,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重大课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努力,迎接人口老龄化向卫生保健提出的挑战,促进健康老龄化的实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提出,全党和全社会必须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老龄工作。这个决定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老龄事业做出的重要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老龄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了学习贯彻《决定》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老年卫生工作,发展老年卫生事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老年卫生工作的领导
做好老年卫生工作是卫生部门的重要责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卫生部门的职责是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特别是社区医疗保健服务,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各级卫生部门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老年卫生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将如何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老年卫生保健服务系统,解决老有所医的问题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摆在议事日程上,把老年卫生工作作为整个卫生工作的组成部分,纳入卫生工作计划,强化各地老年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争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同时加强对老年卫生保健问题的研究,提出适合实际情况的老年卫生保健政策和策略、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有力促进老龄卫生工作的开展。
二、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卫生服务
(一)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费用低廉、质量优良的卫生服务是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目的之一,因此,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精神,把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适应人口老龄化需要,提高老年健康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随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应把老年卫生服务列入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社区发展规划。
1.大力发展社区卫生保健服务体系。通过体制改革、机构改造、资源重组等形式,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社区服务中心,将部分富余病房改造为多种形式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护理、康复等服务的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把老年人大部分的基本健康问题就近解决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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