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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厦门市限制养犬管理条例》的建议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0月27日 14:53 来源:

  1、降低办证门槛,简化办证手续。目前我市的办证费用是3000元/只,每年年检费600元/只,群众普遍反应收费较高,加上办证手续繁琐,导致许多养犬户因为经济承受能力有限或者怕麻烦,干脆不去办证。几年的限养实践证明,高门槛并不能真正起到限制养犬的效果,相反的,无证犬却越来越多。建议厦门向其他城市如北京市学习,将办证费调降为500元/只,年检费降为100元/只以内,并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养犬手续,让所有喜欢养犬的市民都能办得起证、办得了证、愿意办证。养犬者并非全是富人,大部分是出于情感寄托的需要或个人对动物的喜好,不喜欢狗的人即使免费也是不会去养。因此,降低养犬收费标准,并不会造成城市犬类泛滥,反而可以真正控制和掌握全市犬只的实际数量。

  2、加大监管力度,重罚违规养犬者。对于违规养犬行为,如无证养犬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伤民扰民、污染环境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从经济上给违规狗主人予重罚,并视其造成的后果追究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3、以温情收容代替暴力捕杀,人性化地善待无辜的动物。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狗没办证,错不在狗而在于主人。但条例草案却对无辜的狗动辄采用“捕杀”等极端做法,有违动物保护基本要求,也与厦门标榜的温馨城市形象格格不入。而且据了解,以前执法中所捕获的犬只均无偿归有关犬场所有,大多重新流入宠物市场或经营性餐桌上,这难免造成新的卫生安全隐患。建议由城管或农林畜牧部门牵头,将收取的办证费和年检费用于设立流浪动物收容中心,以收容执法查处到的无证犬及流浪猫狗等。无证犬一经被查处,可立即送至收容中心而不是经营性犬场,同时给狗主人一定时限内的办证缓冲机会。收容中心内的无主动物可采用认养的方式,让动物爱好者有偿认养。管理人员来源可采用雇工和征召义工两种形式。收容中心的动物所需的日常食物开支,除了使用办证经费外,还可以利用义捐等形式补充。

  限制养犬,看似事不大,但却牵涉到动物保护要求和成千上万养犬户的情感寄托,应慎重对待,宜疏不宜堵。一味地依靠高收费、捕杀等简单粗暴手段,是难以彻底解决问题的。以现有的条例草案,不仅依然达不到限养的良好效果,反而容易激发养犬户对政府和执法机关的不满与抵触情绪。同时,以往在媒体上公开捕杀过程的做法,也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有害无益,容易诱发青少年对待动物甚至他人的暴力倾向。因此,只有采取低收费严监管,温情善待动物的做法,才是一个成熟理智的充满人情味的政府行为,才能真正体现厦门温馨美丽的现代文明城市魅力。

责编:周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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