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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晓明对话撒贝宁 特色解读“司法和谐”(3月13日)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3月15日 11:00 来源:CCTV.com
     
    [内容速览]3月13日,全国人大开始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两高”工作报告,央视《中国法治报道》主持人撒贝宁带着北京三个基层法院当天出具的三份文书来到最高人民法院,对副院长奚晓明进行了专访,特色解读“司法和谐”。

    以下是撒贝宁采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的对话实录。

对话奚晓明

    撒贝宁:奚院长,您好,我们又见面了。我的两个同事给我带回来两份他们从法院拿到的,一个是法院文书,一个是调解书,这个您肯定很熟悉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还有一份是东城区人民法院的一个商事审判诉讼指南。这是属于什么样的文件?

    奚晓明:这个应该说是我们各级法院贯彻司法文明的宗旨,提供给诉讼当事人的一种引导性、提示性的文书。

    撒贝宁:那么从这样一些很小的细节当中,要向我们的诉讼当事人传递一种什么样的信息呢?

对话奚晓明

    奚晓明:我们觉得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就是原告和被告方的利益是相互冲突的,但是并不等于在解决诉讼过程中要采取一种对立或者对抗的方式。完全可以采取一种和谐的方式把这个诉讼向前推进。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提出要构建一个和谐司法的环境。那么各级法院都采取了很多的措施,包括这份诉讼指南,构建这样一种比较和谐的气氛。

    撒贝宁:中国人自古以来觉得打官司是一个很紧张的事儿。你想双方对簿公堂,一直以来都是这么说,那种气氛一听这个词就可以感受得到。但是现在我们提出这样一个和谐司法的这个理念,这种理念到底是要最后达到的目的是什么?

    奚晓明:就像你刚才说的,我们电影上经常看到的,对簿公堂,唇枪舌战。实际上我们到法院是为了解决纠纷的。既然是解决纠纷,我们就在思考如何能够在诉讼的整个环节内,营造一种和谐的气氛、和谐的秩序来解决纠纷。通过这种方式来解决纠纷,比如说调解,更能够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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