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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嘉 |
杨德嘉,男,1978年出生,200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同年7月工作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至今。
先后作为书记员和承办法官参与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近400件,其中包括李丽霞诉李刚、陈红、蔡国庆侵犯著作权纠纷、北京超拓控制技术公司诉北京雄和科技有限公司等侵犯商业秘密纠纷、郑成思等诉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以及王宁诉北京市电信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纠纷等疑难复杂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撰写有论文《论影视作品合同的解释》、《法院民事调解制度改革构想》和案例分析《竞业禁止的前提条件》等。
责编:沈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