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淄博淄川区尝试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
事件回放:
2007年11月,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以十七大精神指导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研究确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时,在全市率先取消了城乡差别,将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改为农村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与市区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相同,即“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依法确定淄川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53名。
目前,该区已将代表名额按照这一原则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酝酿产生候选人。
点评: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任进、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官丕亮:这是一次完善选举制度的重要实践,符合十七大确立的目标,有利于公民平等权的实现。不过,对这一实践的评价不宜过高。修改选举法,将14改为11,才是最终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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